书房,练字台。
我竟然让一个只见过一次的陌生男人住进了家里。
整整两个小时,我的内心无丝毫平静地在宣纸上写着“淡然处之”。
如何淡然?同意收留他的第二日,我就后悔了。从未与陌生男人相处的经验……
我为什么会同意呢?
满脑袋都是这个白痴问题。
从起床开始,一直躲在书房不敢出去,从小二姨就说我性子慢热,以前我都不以为意,如今却觉得二姨说的极有道理。
若是我与他协商,我花钱给他买套房让他搬出去怎样?周奶奶和卫夫人肯定不会干涉我。
但……
刚允诺别人的事就反悔,实在不是君子所为。
可我是小女子。
要不……我和周正则商量?让他同卫淇奥说?
但……
周正则与卫淇奥说这件事的时候,周正则如何自处?卫淇奥会怎么想周正则?
我竟然头脑一热干了这么件蠢事!
还是我自己同他说吧,先找个安静的住处给他,这样,我也算解决了周正则的麻烦,他也不会与卫淇奥产生嫌隙。
鼓起勇气,放下笔。
面上依旧平和,淡定地走出书房。
……
只见卫淇奥穿着丝绸质条纹睡衣,带着金丝边眼睛,慵懒地坐在阳台的懒人椅上,泡了壶茶,安静地看着书。
我痴了。
站在走廊看了他好半晌,直到他抬头望向我,对我说:“早安。”
我才回神。
意识到自己又在这男人面前失态,低了低头,回应道:“早安。”
完全不知怎么开口……
明明那个陌生男人侵占了我的领地,可我一点反感的感觉都没有!他与我的一切物品的相处都那么和谐,好像……他本来就该在这儿一样。
他起身,将书本放在懒人椅上。走出阳台,逆着朝阳对我柔情一笑。
心跳都停了。
“不好意思。我早起有空腹喝茶的习惯。怕把你吵醒,所以没有事先和你说明,先用了你的茶具,宋小姐可是生气了?”见我呆呆地,他柔声问道。
我不生气。
“没关系,你用吧。”其实……我也有早起空腹喝茶的习惯。
这个人的习惯,都与我惊人一致。
话说今天从起床到现在,我还没喝茶……
我走到茶几边,坐上蒲团准备泡茶时……
揭开小茶杯杯盖,发现我杯中已经有一杯色香味刚好的红茶了。
他坐到我对面,仔细地清洗茶具:“早上喝绿茶伤胃。这红茶是我带来的,你试试。”
我凑近杯沿轻轻一闻,香味窜进鼻子里,下意识抿了一口。
好香。
“君犹初?我可是找了好久!”但没买到…他竟然有君犹初的存货?
他轻笑:“喜欢就好。”
他沏茶,我喝茶,我们默契地无一句言语。
我不觉得尴尬,他也无半点异样。
就这样……共处了二十分钟。
以往我和陌生人在一处,一分一秒都只觉煎熬……
我竟然忘记同他商量搬出去的事情……
直到……
门铃响了。
他微微一笑:“到了。”
什么到了?
只见他从门口提了个红木质漆盒进来,放到轻稳地放在茶几上。
“这是……”
“早饭。”他揭开盖,将里面的吃食一一端出来。
这位卫公子的讲究,绝对在我之上!在被断了所有经济来源的情况之下,他还能找到这么精致的食物,真是奇人!
他看出了我眼神里的疑惑,非常“体贴”的主动帮我答疑:“这是“初一”的点心。你试试。”
我也没同他客气,接过他给我递来的筷子,夹起盘中的水晶饺,尝了一口。
“蟹黄?这个季节还有蟹黄?”
“这个季节天城是没有,祖国疆域辽阔,总有地方有。”他将纸巾递给我。
“洞庭湖的藕尖?天哪!我还是第一次吃到这种馅的水晶饺。”
“喜欢吗?”他问。
我点点头。
“喜欢就好。”
又是这句!虽是卫家继承人,但此时这位继承人,只有个名号而已……怎么还吃得起这么“烧钱”的点心?
“卫公子是一大早把那箱子古本卖了么?”虽然好吃,可我吃得十分紧张。思索半天,只想到这唯一可以解释卫公子能如此“阔气”的结果。
他笑了。
我尴尬了。我竟然问了一个这么蠢的问题!又在他面前失态了!
““初一”的老板,是我在瑞典的华侨老友。宋小姐放心吃,不必担心古本的安全。”
好尴尬啊。我是不是闹笑话了?他解释完,我点了点头,便也不愿再说话了。圣人说的对,言多必失,我刚才不就闹笑话了…
他将他觉着好吃的食物往我餐盘里夹,动作自然极了。
我还是第一次不知道怎么拒绝人,他夹什么,我就安静吃。
许是听周二(周正则外号)说了他和我一样是个讲究人,下意识不讨厌他的口水。
以至于傻乎乎的楞吃,忘了饱足。嘴里还包着他刚夹给我的芋奶鲜花烙,一个响亮的嗝,不受控制的打了出来。
我脸红了。
他莞尔一笑,柔声问:“吃饱了?”
我低头点了点头。恨不得钻进茶几的排水洞中。
“可要看看我带回的那些古本?”他问道。
我点点头,他轻而易举的缓解了我的尴尬。
他自觉地收拾起了桌子,进厨房将刚刚使用过的餐具一一清洗,我坐在茶几旁,撑着脑袋望着他的背影,有个人在家……好像也还不赖……
…………
我与卫淇奥的相处很奇妙。
一同看书,一同喝茶,一同…一言不发。
神奇的是,并不尴尬。
他总是把茶沏好放在我手边,到嘴边的茶,温度总是刚刚好。
我看书有个极差的习惯,看过之后合上就放在手边,下次再打开,又要重新找页数。
他不知道怎么发现的,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,他悄悄地夹了一块小铁牌书签。
等我过后再拿起那本书,一打开就是我原来看到的那一页。
因为看书练字忘记吃饭这是我的日常,但他在,我从未缺食一餐,并且每顿热乎,顿顿不同。
令我下意识期待他又会变出什么新花样。
自从他来,我的砚台就再也没有自己清洗过。
书架上的书,全都整齐有序地被整理了一遍。
以往书架只有我一个人用,所以有时经常将书随意放在架子上,等再找的时候,得花些时间。他来了之后,我总是能够最快地找到我要的书。
我也纳闷他是怎么知晓我放书习惯的…
我喜欢按作者分类,一段时间才整理一次书柜。
刚搬家所以书摆放地有些乱,他把所有书都按作者归好类,还在每一个架子前立了一个精致典雅的小木牌,上面有他用马克笔写的作者名。
我手中握着他写的小木牌,仔细看了好半晌他的字迹。
与他给人的印象极不相符,这字劲力十足,豪迈霸道却又规整好看。
“你不喜欢?”他不知什么时候站在我背后,轻声问道。
突如其来地声音令我微微吓了一跳,赶忙回神,微笑摇头:“不。我只是觉得神奇。”
他站到我身边,靠在书架上,俯视比他矮一个肩膀的我,柔声问:“神奇?”
“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将书按作者归类?”
“我不知道。”
“可你……”我无措的指了指书柜。
“我也喜欢按作者归类。”他又笑了。
真好看。
我失神:“更神奇了。”
“你和我一样也喜欢伟人的草书吗?”我看着他的字迹问道。
“你也和我一样不喜欢赵喆的瘦金体吧?”他答。
我们愣了几秒,相视而笑。
“没人喜欢亡国君。”这算是回答了。我竟然发自内心在笑。
“诚然,没人不欣赏千古伟人。”他也算是回答了。
我们都很有默契地没有点破对方心中一致的感受。
嗯,很神奇,我们的字迹也极为相似,因为我们都有意模仿伟人的狂草。
我们就这样“神奇”的过了一个星期。我再也没有要让他搬走的意思。
有他在,似乎没什么不好的,还有种说不出来的好。
直到……不速之客来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