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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忆曾经

第6章 回忆曾经

我的君子| 总攻大人| 发表时间: 2020/09/17 11:25

不再回忆曾经的事,盛潮汐露出遗憾的表情,清浅地笑了笑说:“不好意思,机会我以前给过你的,但是你没有珍惜,现在,机会已经没有了。”

语毕,她转身离开,眼眶有些湿润,也没去在意,走得十分果决。

她不知道的是,在她走进电梯,关上电梯门后,另一部电梯便载着姚垣舟去了一样的楼层。

于是,在她站在家门口打算开门的时候,他再次出现在她面前。

她诧异地看着他,他吸了口气走过来,英俊的脸上是熟悉的执着。

“我已经错了一次,不能再错了,你可能会很不喜欢我这样跟着你,但我希望知道你住在哪里,就算你现在还不肯原谅我,不愿意再给我一个机会,但我不会放弃的。”他抬眼看了看她的门牌号,笑着说,“我知道你住在哪里了,听青青说你在做内衣模特,是真的吗?如果是就不要做了,我养你。”

我养你,这三个字太重了,光是听听就让人心神不宁。

“你养不起我的。”

那笔钱可不是个小数目,姚垣舟真的愿意替她付吗?这么多年过去,一直喜欢的人终于肯说出光明正大的情话,可惜的是,她已经没有了接受的能力。

“你走吧。”

她进屋,关门,门渐渐关上的一刹那,她看见了姚垣舟难过的表情,一个人的眼神骗不了人,她能感觉到,他说的是真心话。

他抬着手,满脸不舍地放下来,那么沮丧和失落,但她闭起眼合上门,没有犹豫。

火锅店里。

宁箴看着一桌子菜,三人份,如今只有他一个人吃。

服务员冷静地说:“先生,现在国家提倡光盘行动,如果您觉得有压力,可以退回一些,没关系。”

宁箴闻言,表情松动,浅浅地笑了笑,他笑起来那么好看,冰雪消融的感觉,难怪他总是不喜欢笑了,他多笑几次,别人哪里还有心情生活和工作?

“那太感谢了。”

他将大多数盘子退回给饭店,按理说老板娘应该不高兴的,可她认出了宁箴,非但不生气,还特别欣赏。

“看看人家,果然是世界冠军啊,就算有钱,也不铺张浪费。”她竖起大拇指,透过包间房门上的小窗户,偷瞄着里面的场景。

宁箴很认真地把留下的菜都吃完了,服务员来收拾的时候,发现他用餐极为讲究,桌面上几乎没什么好收拾的,以往吃火锅的客人走了,桌上很多汤汤水水和芝麻酱,但宁箴这里没有,就和他来的时候一样整洁,他走的时候,还被老板娘求着合了影,收回了退菜的钱。

走出街口,在停车场拿了车,坐在车上,宁箴看着手里被饭店退回来的钱,取出手机,编辑了一条短信发出去。

于是,正在家里烦恼的盛潮汐就收到了宁箴的短息。

他居然这么快就吃完了饭,还退了不少菜,剩下了多一半的钱,希望她拿回去。

盛潮汐想说不用了,可转念想想,那么点钱,她会肉疼,人家却不会稀罕,她要真说不要了,也不知宁箴会不会觉得自己看不起他。

考虑了一下,她还是在短信里又跟对方约了时间,下午忙完了,便立刻朝约定的地方赶。

一天见到两次面,频繁得有点让人误会,如果媒体要做什么文章,这会恐怕网上都炸开了锅。不过,幸运的是,往日里宁箴过于低调,又不是娱乐圈的人,娱乐媒体便不怎么跟他,他们也曾在宁箴大红的时候跟过几次,实在是好一阵子没收获,才彻底放弃了这位体育界大腕。

不打比赛的时候,其实宁箴比较有时间,不在俱乐部,基本就在家里陪狗。

晚上,他准备出门赴约的时候,家里的狗非要跟着出来,怎么赶都赶不走,他也没怎么为难,干脆直接牵着出来了,反正他们约好见面的地方也不是什么正规的场合,就是俱乐部附近的一个花园,带着狗也没什么。

将车子停在俱乐部的停车场,宁箴便牵着狗朝花园走,路上不少人驻足流盼,他都不甚在意,像是已经习惯了被人观赏。

他养的是一条温顺的……土狗,是的,就是那种街上随处可见的大黄狗,他牵着大黄狗到达花园时,盛潮汐已经在那里等了。

不同那日在海边,她今天穿的很暖和,大衣长裤加雪地靴,长发披肩,围巾系得严严实实,这才是女孩子该有的样子,那日在海边的打扮,他其实也不怎么欣赏。

但至少,他尊重她的工作。

盛潮汐可以从他的言谈举止间感觉到他的尊重。

他出现的第一时间她就发现了,站起来等候他过去,他坐下之间,从大衣口袋取出手帕垫在了椅子上,她以为他有洁癖,片刻后却见他转了个位置,指着那里说:“坐。”

居然是让她坐的。

盛潮汐有些发怔,宁箴直接越过他,牵着狗坐到了另一边。

她低头看着他那昂贵的衣裳,心道,自己这破衣服,他又何必介怀她坐不坐脏呢?

“你的钱。”

他不管说话做事,都直奔主题,从不兜圈子,刚坐下就把钱递给了她。

盛潮汐接过钱,目光扫过他的狗,轻声说:“它很可爱,叫什么名字?”

宁箴使劲拉着自己的狗,不为什么,只因这只蠢狗不停地往盛潮汐身上爬,兴奋得不得了,就跟色狼见了美女似的,但天知道它是只母狗,而且已经绝育。

“就叫阿黄。”

宁箴到底是宁箴,即便狗狗如此不争气,他依旧面不改色,最后见它实在愿意挨着她,干脆放弃了拉扯。

“不好意思,它似乎很喜欢你。”

他脸上笑容很少,这会儿还皱起了眉,也不知道是不是不同意阿黄的擅自喜欢。

阿黄挺激动地两条爪子搭在盛潮汐地腿上,吐着舌头叫了两声,像在附和宁箴一样。

盛潮汐对动物一向比对人和蔼和亲切,因为她知道动物不会给人分三六九等。就像现在这样,这只狗很喜欢她,她也一点都不嫌弃它的亲近,抬手轻抚它的头,一人一狗相处得甚是融洽。

“我家里有只猫,和它性格挺像的,特别粘人,都不像只猫。”

盛潮汐低声说着,脸上的表情十分温柔。

没有浓妆的遮挡,她本来的样子显得非常好看,宝蓝色的大衣,长卷发,唇上应该没有擦口红,但还是很润很丰盈,颜色也很好看,眼眸修长而漂亮,眼神温柔似水,顾盼生辉。

只是,她生了这么一双桃花眼,看谁都像含着三分情,再加上她的职业,很容易让人觉得她很轻浮,人尽可夫,也不知是好是坏。

“为什么养只土狗?我以为像你们这样的人会养名犬,纯血的那种。”盛潮汐见他不说话,就侧头望向他,她发现他也在花园昏暗的路灯下回望着她,眼神很礼貌。

“捡来的。”

他回答的很简单,解开了阿黄身上的绳子,它长得个头不算太大,也不咬人,在花园里跑得很欢实,也懂得避开人群,尤其是避开小孩。

转了一圈它就跑了回来,居然不回主人那里,非要赖在盛潮汐这边。

“它是真的喜欢你。”宁箴想起每次他出国打比赛,把它寄放在姚垣舟那里时,它鬼哭狼嚎的样子,忽然说,“一月份开始我要出国打比赛,如果你有时间,可以帮我照顾一下它吗?”

其实本来已经和姚垣舟说好了的。

但看到阿黄这么喜欢盛潮汐,他忽然又改变了主意。

养猫的人,性格多少有些自虐,会对动物很好,应该也会对它好。

宁箴身边就阿黄这一个伴,出国不能带,又没时间照顾,寄养在宠物店还担心店员对它不好,留它自己在家时,就需要给它找一个放心的主人。

姚垣舟对它不错,但他每次回来都见它模样消沉,听姚垣舟说过几次,他不在的时候,它都不怎么吃饭,不管给它准备多好吃的东西,它都是象征性地吃一口就算了。

盛潮汐对于宁箴忽然的请求感到很意外,说实话,她也没什么时间,养一只猫是因为猫咪很乖,会自己吃饭喝水和睡觉,也会用马桶,但是养狗的话,她不知道能不能照顾好,万一照顾不好,岂不是辜负了他的托付。

只是,看着他的眼睛,她就是说不出拒绝。

“当然可以。”

她笑了,笑得可好看了,她忽然发现,除了在葛杨的手下做包身工,每天干一些自己不愿意做的工作,被别人看不起之外,她也是有别的用处的。

宁箴是第一次和女性有这么亲密的接触。

理论上,这真的算不上什么亲密,他们连手都没牵过。

但在他的标准来看,可以一天跟他见多次面,并且有短信交流,又不是训练关系的女性,这些行为完全称得上是“亲密”了。

“谢谢,我回国之后跟你算钱。”

他的意思是,他会支付她帮忙照顾阿黄的费用。

盛潮汐扯扯嘴角,低声说:“虽然我没什么钱,但养一只狗还是养得起的,可能他平时吃得狗粮比较贵,但你那应该有很多吧?你拿过来一些,把他的东西都搬过来就行了,钱这东西,还是不要算那么清了,你帮我两次,我也总该帮你一次。”

“你已经还清了。”他站起来,天色不早,他时间观念很强,已经准备回去,“火锅很好吃,谢谢。”说完话,他半蹲着将绳子拴回阿黄身上,牵着狗绳说,“我该回去了,晚安。”

“晚安。”盛潮汐站在原地,目送他和阿黄离开,阿黄一步三回头,不怎么想走,她忍不住一笑,宁箴看着她的笑,嘴唇动了动,那是个非常细微的笑容。

仅仅如此,盛潮汐也看得有些发怔。

原来,冠军先生笑起来那么好看。

看着他的笑,好像这辈子的烦恼和忧愁,全都烟消云散了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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