虽然她已经离开他很久了,可是她依旧不得不承认,在他的那方世界里,他就是神,没有他做不到的,也没有他得不到的。
然而事实证明,南喻的手艺还是相当不错的,至少叶非当晚对她赞不绝口。
隔了两天,她将这事汇报给南谨,却换来一句淡淡的质疑:“你确定他不是爱屋及乌?”
南喻心情不错,对这种玩笑式的讽刺不以为意,只是笑着问:“姐,你哪天晚上有空?”
“怎么?叶非要请我吃饭?”南谨一边低头看着手上的材料,一边应付着讲电话。
“料事如神呀。”南喻说,“那天叶非到家里,正好聊起你,他说想请你吃个饭,认识一下。”
“这就算见家长了,进展神速。”南谨的大半注意力仍在手头的案子上,她将材料又翻过一页,很快就听见南喻的否认:“只是一餐便饭而已。”
一切都在意料之中。南谨微笑一下,说:“好吧,我什么时候有空会提前通知你的。”
听筒里不时传来轻微窸窣的纸页翻动声,南喻知道她是一边工作一边分神和自己讲电话,于是又简单说了两句便挂断了。
将手机扔在桌面上,南喻才又回想了一遍那晚与叶非相处的情形。
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样尴尬。毕竟已经认识了这么长时间,话题也仿佛永远说不完,与叶非的单独相处令她觉得既舒适又愉悦,之前那一点担心和排斥早就化为乌有。
因为是在家里,叶非又是头一回上来坐坐,自然对客厅里的陈设有些好奇。
餐桌旁的置物架上摆着许多大小不一的相框,都是各个时期的家庭照片。当时叶非饶有兴趣地凑近欣赏了很久,最后顺手拿起其中一只相框,问:“这里面的另外两位女士是什么人?”
南喻顺着看过去,原来他拿着的是她刚来沂市工作时的照片。
那时她初出校门,在沂市人生地不熟,虽然有南谨照应,但母亲终究不大放心,便挑了国庆的假期过来探望她们姐妹俩。
十月份的沂市余暑犹存,七天假期都是晴空万里的好天气,可是到处都是车和人,路上也几乎天天都在堵。母女三人都怕麻烦,就在附近郊外转了转,顺便请路人帮忙拍下了这张照片。
照片里的背景是郊外的南山,连绵蜿蜒的青葱翠郁,映在碧蓝无云的天空下,色彩美丽和谐得仿佛一张明信片。
她与南谨依偎在母亲身旁,赤脚曲腿坐在山脚下森林公园的草地上。她还记得那天拍照的角度似乎不对,她们正迎着明媚的阳光,眼睛有些睁不开,可是依旧笑得一脸灿烂。
“是我妈和我姐。”她介绍说。
叶非闻言便更加仔细地端详了一下,半晌后评价道:“你和你妈长得真像,倒是你姐,和你们都不太像。她是不是像你父亲多一些?”
她微怔了怔,才回答:“嗯,我姐比我长得好看多了。”
叶非的注意力果然被转移到二人的样貌比较上。他似笑非笑地盯着她的脸,似乎研究了好一会儿,才说:“各有各的美,不分伯仲。”
她忍不住笑起来:“你倒挺会哄人。”
“都是真心话。”叶非将相框摆回原位,提议说,“你姐也在沂市,但我还一直没机会见见她。不如改天我请她吃饭吧,就订在淮园,怎么样?”
淮园真是个好地方,南喻对那里印象极深,喜欢得不得了,但她却连想都不想就摇头:“估计我姐不喜欢那种腔调。换个地方吧,环境够清静就行,最好以素菜为主。”
“你姐不吃荤?”
“吃得少。”
“可你却是标准的肉食主义者。”叶非笑了一下,又去看那张照片,仿佛觉得不可思议,“你和你姐姐,真是从内到外一点都不像。”
南喻语意含糊地低应一声,不再接话。
几天后,叶非果然找了个别致的地方,竟是隐在南山里的一间会所,吃的是全素食。
因为建在山中,会所的格局更像是一间精舍,四周全是绿竹。放眼望去,山间淡白的雾气缭绕缥缈于绿意之间,一恍神,就仿若置身于仙境。
会所的房间有限,据说一天至多只接待两桌客人。叶非预订了朝东的那间包厢,推开窗子,恰好可以望见一条从山顶引下的细流,沿着崎岖山壁落入窗下的浅潭中,激起的水雾袅袅萦绕在半空。
南谨半倚在窗边笑说:“难怪你常常感叹自己有口福。跟着叶非,大概好吃好玩的东西见识了不少。”
她是在跟南喻说话,但目光却偶尔飘向叶非。叶非心领神会地接过话,也笑着说:“我就擅长这个,恰好南喻也对美食有兴趣,我们俩算是一拍即合。”
南喻忍不住瞥他一眼,纠正他:“什么叫一拍即合呀?明明是你带我走上这条饕餮的不归路的。在认识你之前,我一天三餐吃泡面都可以凑合。”
“那种垃圾食品,以后都别碰了。”
“你和我姐的说法倒是一模一样,”南喻奇道,“就连批评我的语气也是如出一辙。现在我有点后悔让你们认识了。”
“来不及了。”叶非说笑间,已经顺手将两位女士的椅子拉开,招呼她们入座。
只不过一会儿的工夫,菜也陆续上来了。虽然全是素菜,但卖相极其精致,连南喻这样的肉食爱好者都不禁食欲大开。
她知道叶非这次是花了心思的。从选地点到菜肴的安排,为了请南谨吃这餐饭,看得出来叶非十分重视。
而她则默许了这份隆重。
两人交往至今,有些东西不需要说破,一切仿佛水到渠成,彼此也都心知肚明了。
叶非擅聊,南喻又是落落大方的直性子,一旦确定了心思,在南谨面前几乎也没什么顾忌了。这一餐饭吃得轻松融洽,真的就像家人聚餐一般。
山中没有暑气,到了夜晚,气温反倒降得有些低,生出些许凉意来。饭后天色已经全黑了,会所的门廊和院子里亮着一溜儿低矮的地灯,晕黄的光线堪堪只够照路。
这样的时间,四周的绿竹早已隐没在无边的黑暗里,倒是因为不时有风拂过,带来一片沙沙的摇曳声,还有各种各样的虫鸣声,也不知是从哪个方向传出来的,此起彼伏地响着。
其实这样的环境与白天相比,又别有一番趣味。可是叶非见这姐妹二人都穿着轻薄的夏装,担心她们在山上着了凉,便提议立刻开车下山。结果一行人还没走到车边,就听见身后有人叫他的名字。
叶非应声回头,南喻和南谨站在副驾座那一侧,也顺着望过去。
昏暗的光线中,只见一个男人从另一间包厢门口快步走过来,大约也是刚吃完饭,出门恰巧看见他们,所以打个招呼。
那人的指间夹着一根燃着的香烟,暗红的火光随着他的脚步忽闪忽隐。他却顾不上抽烟,三两步来到叶非跟前,哈哈一笑:“巧了,最近我们怎么总是能碰上?”
叶非似乎也想不通:“我还以为这种地方没几个人知道呢。”
“你看你,大美食家,瞧不起人了吧!”对方扬扬浓眉开玩笑,同时摸出烟盒递过去。
叶非却摆手:“早戒了。”
“工作需要?还是女朋友不喜欢?”
原来他早就注意到了南喻。而南喻这时候也终于想起来了,那天在淮园,这个男人与萧川坐在同一张桌子上。当时正是他头一个站起来与叶非打招呼,看得出来他们的关系相当不错,而那天在座的其他人称呼他为“余老五”。
对于余思承的疑问,叶非不置可否,只笑问:“你也准备下山?”
“晚上一个朋友在这里请客,不过一会儿我还有点事,只能先撤了。”余思承往车边看了一眼,临时起意,“正好,我搭你的顺风车回城里。刚才喝了不少酒,车是没法开了,本来还想让人上山来接,这下倒省事了。”
叶非自然没什么意见,打开车门:“上车吧。”
到了车上,余思承身上的酒气果然十分明显,大约他自己也意识到了,转头冲着后座抱歉地说:“不好意思啊,晚上真喝多了。要不我把窗户开着,你们不介意吧?”
叶非闻言忍不住笑哼了一声。
余思承奇怪道:“怎么了?”
夜间清新微凉的山风顺着窗边灌进来,叶非顺手关了空调,目不斜视地望着前方道路,语调轻松:“你这哪里像是喝多了的样子?我看你这会儿倒比平时更加斯文有礼。”
余思承嘿嘿一声,毫不谦虚:“我余老五可是出了名的有绅士风度。”
“仅限在女孩子面前吧。”
“没错啊。上至八十下至八岁,只要是女性,我向来都尊重得很。倒是你,”余思承说着又转头看了看后座上的两个女人,眯起眼睛笑得十分温和,“能不能有礼貌一点,给我们相互介绍一下?”
盘山公路蜿蜒回旋,一侧是陡峭山壁,另一侧则是浓黑的林海和深涧。
夜晚漆黑沉寂,只余下他们的车灯静悄悄地照在前方,那两束亮黄的光柱中隐约有尘埃与飞虫晃动。
叶非稳稳地绕过一个急弯,才说:“我的朋友南喻,上次在淮园你不是已经见过了?”
“嗯,是见过。那另一位呢?”
“南谨,南喻的姐姐。今晚我请她们姐妹俩吃饭。”叶非开着车,头也不回地继续介绍,“二位,至于你们眼前这个风度翩翩、衣冠楚楚的男人,他叫余思承,是做进出口贸易的大老板。”
车厢里光线昏暗,南喻悄无声息地微扬嘴角笑了笑。其实她与叶非相处这么久,多半都是单独出去吃东西,很少有机会接触到他的朋友。如今看来,这个余承思应该是叶非的好友之一了,否则叶非不会从头到尾都语带调侃,显得十分放松自然。
南喻坐在副驾驶座的正背后,这时只见余思承侧转过身子,仿佛随意聊着天:“南小姐是做什么的?”
他问的是南谨。
“我是律师。”南谨开口说了上车后的第一句话,声音很淡。
车子已经快开到山脚下,那里有个露天停车场,场边的路灯将周围照亮起来。
等到他们的车子经过时,停车场里也恰好有辆车开出来。对方是辆高大的越野车,大概是开着远光灯,车灯又大又亮,明晃晃地从斜侧方直射过来。
双方车速都不快,亮白的光线就这样从叶非的车窗前缓缓划过。
余思承向来爱美女,而且多年来早练就一双火眼金睛。方才在山上,那样暗的环境里,他却一眼就注意到了南谨。几乎是凭着本能,他在车上想与她多聊两句,然而此刻那辆越野车的车灯照过来,恰好照亮了南谨的脸。
余思承原本半侧着上身,正在和她攀谈,这时候却冷不防地闭上嘴巴收了声。
他终于看清了南谨的样子,美貌得无可挑剔,只是让他震惊到几乎走神的,却是南谨的那双眼睛。灯光照亮的那一刹那,他正好接收到她的目光,清冷如水,让他下意识地打了个寒噤。
想来多么可笑,他活到三十好几,什么大风大浪都见识过了,这一刻居然失了态。
可是那双眼睛……他有点想不通,又仿佛许久都没能回过神来,直到叶非将他送到目的地,他都始终没再多出一声。
叶非以为他是酒劲儿上来了,并没察觉到任何异样。车子在路边停下来,叶非还提议:“改天我们再约。”
余思承没什么心思,推开车门往下走,一只脚都已经跨出去了,却又忽然转过身。他依旧是看向南谨,发现她正闭着眼睛斜靠在车窗边,似乎是睡着了。
余思承稍稍迟疑了一下,这才终于下车离开。
这是沂市自入夏以来气温最高的一天,闷热的气息直至午夜时分都未曾完全消退。
许多人在今晚失眠。
包括余思承。
他处理完手头上的急事,回到寓所冲了个凉,却发觉自己毫无睡意。
手机就扔在床头,他才不管几点钟了,抄起电话就拨给沈郁。
结果沈郁正好也还没睡。不但没睡,周围还吵得很,似乎是在一个十分嘈杂的环境里,隐约还能听见男男女女的说笑声。
“在打牌呢,有事快说。”沈郁叼着香烟,眼睛被烟雾熏得微微眯起来,显然是心不在焉地应付着。
余思承反倒静了片刻。
沈郁奇道:“嘿,怎么回事?”
余思承似乎还有些犹豫,问得不太确定:“你说……会不会有两个一模一样的人?”
“一模一样的人?这是什么意思?”
“……不对,其实也不是一模一样,只是某个地方非常相像。但光这一点就足够奇怪了……”
沈郁感觉自己快被绕晕了。他晚上手气不佳,难得这把摸了一手好牌,准备做成清一色和把大的,结果被余思承这么云里雾里地一搅和,随手打一张牌出去,反倒亲自放了冲。下家笑嘻嘻地推倒牌,坐等收钱。他心中难免气闷,索性扬扬手,招呼旁边观战的一个年轻女孩子,说:“你来替我。”
那女孩子也是别人带来的,还是头一次见人打这样大的麻将,方才在一旁观战做啦啦队,倒是收了不少“花红”,可是这会儿被叫着上场亲自参与,到底有些怯怯的,一时站起来却不敢动弹。
沈郁说:“输了算我的,赢了算你的。”说完伸长手臂虚虚搭住她的肩,硬是将她揽到自己的位置上坐下。
安顿好了这边,他才拿着手机走到门外。
今晚的余思承难得很有耐心,一直安静地等着,这让沈郁更加觉得他反常,忍不住问:“你该不会是晚上喝多了,找我发酒疯呢吧?”
“没那回事!我的酒早就醒了。”余思承嘀咕一句,又在心里默默加上一句:早被吓醒了。
“那你刚才语无伦次地说的是什么?”
是啊,刚才自己想说什么呢?余思承觉得很郁闷,仿佛是真的喝了太多酒,才会在看到那双眼睛的一刹那,竟会以为看见了一个早已经不存在的人。
他长长吐出一口闷气,胡乱用手捋了一把湿漉漉的短发,稍微整理了一下思绪,才终于开口说:“还记得上回在淮园见过的那个女的吧?就是叶非带来的那个。”
“嗯,记得。”
“当时我们不都觉得她和一个人有些像吗?今天我恰巧又碰见她了,还有她姐。她姐其实和她长得完全不像,样貌气质都不一样……”
“说重点。”沈郁打断他,好笑道:“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话痨了?”
被这样调侃讽刺,余思承竟然难得没有动气,似乎压根儿就不在意沈郁的评价,显然心思全然都在别的地方。
他深吸一口气,仿佛终于下定决心说出来:“重点就是,那个叫南谨的女人,她的眼睛和秦淮一模一样。”
沈郁跟余思承认识近二十年,他们从十来岁开始就一起出生入死,不是亲兄弟胜似亲兄弟。他太了解余思承,虽然平时嘻嘻哈哈惯了,看似吃喝玩乐样样精通,又是个天生的粗线条,但这个人在正经事上还是相当靠得住的。
沈郁短暂地沉默下来。
秦淮。
这个名字至少已经有四五年没人敢轻易提起了。
他微微皱眉问:“你说一模一样,是什么意思?”
“就是一模一样啊。”余承思急得连音量都拔高了几分,“我想,如果遮住额头和半张脸,只露出眼睛的话,绝对没有人能分清她们俩。”
他说得如此夸张,简直有点耸人听闻了。沈郁略一思索,不禁嗤笑一声,说得斩钉截铁:“这不可能。”
秦淮早就不在了。
毕竟不是同一个人,即便再相似,哪怕是双胞胎,也总该有些细微的区别。
一模一样?他更愿意相信是余老五晚上真的喝多了,所以才眼花了。
话说到这个份儿上,见对方仍旧不肯相信,余思承终于忍不住骂了句脏话,简直又急又气,连着说了几声“好”字,最后他想出一招儿:“明天我就让人把她的照片弄来,到时候你自己看看。”
“行啊。让你的人办事效率高点,因为我也很好奇。”
余思承还真是说到做到,第二天中午,照片就到了他手里。
手下一共送来两份,分别用两只信封装着。
他先挑出其中一张来。原来是张证件照,只有两吋大小,大概还是从律师协会之类的网站上抠下来的。因为不是原图,像素很低,冲印出来之后更是模糊不清。余思承看了两眼便搁在一边,去拆另一只信封。
一整组的照片从封口滑落出来,有十几张之多。应该都是长焦镜头偷拍的,时间就在今天上午。照片里的南谨穿着职业套装,从她走下计程车开始,到她在街边的店里买早餐,再到她走进律师楼,这组照片拍得十分清晰,偷拍的位置也是绝佳,只不过因为她在动,所以很难抓到完完全全的正面照。
余思承将每张照片逐一看过去,最后终于被他挑出一张。
极近距离的正面,当时的南谨刚买完早餐,正一只手挽着包拿着早餐纸袋,另一只手拿手机接电话。
照片中的她衣着得体、妆容素淡,面对着车水马龙的街道,一边讲电话一边微微皱着眉。
余思承仔细盯着看了许久,脸上逐渐浮现出诧异的神色,随即便毫不犹豫地拨通了沈郁的号码。
已经接近午饭时间了,沈郁的声音里却还带着浓浓睡意,显然是昨晚玩得太迟。
“照片到手了,你是自己过来,还是我让人给你送过去?”余思承一边说话,一边盯住那张清晰的正面照,眉头紧锁。
“不用那么费事,一会儿我起来找你一起吃饭。”沈郁说。
挂断电话,余思承才把手下叫来,指着照片上的人吩咐:“你去查查这个女人的背景,越详细越好。”
“是。”这个叫阿力的年轻人很快就离开了。
就在阿力领命调查的同时,南谨正在面试律所的实习生。
正逢暑假来临,律所发出去招聘实习生的信息,在短短一周内就收到数十份应聘申请。
这些应聘者都是刚毕业或即将毕业的法学院学生,虽然欠缺经验,但多半都有凌云壮志,为了正义和公正的理想犹如熊熊烈火,在会客室里激情燃烧了一上午。
律所每年寒暑假都要招实习生,其实主要工作只是打杂。这次有五个名额,而南谨则打算给自己招个临时助手,暂时替代准备请婚假度蜜月的阿雅。
为了节省时间,南谨她们连午饭都没顾上吃,连续地把所有来应聘的人面试了一遍。而最后进来的这一位,倒教南谨不由得微微愣了一下。
这是她第三次见到这个男生了。一次在机场,另一次在麦当劳。
简历上的姓名是赵小天,江宁人。
竟然还是老乡?南谨略微惊讶地抬了抬眉,将注意力从简历转移到对面的真人上。
和前两次的休闲学生装扮不同,这一次为了面试,这个阳光男生赵小天换上了浅色的细纹衬衣和深色西裤,背脊笔挺地坐在椅子上,俊朗的脸上虽然没有以往的笑容,但是眼神清澈坚定,看起来并无丝毫的紧张和不安。
而且他逻辑条理清晰,语言表达能力很强,淡然笃定的态度和表现成功地博得了几位律师的一致好感。
面试结束后,所有应聘者被告知回家等通知。
律所合伙人之一的姜涛律师与南谨一起走出会客室,笑着说:“我看最后这个赵小天挺不错的,似乎你对他的印象也蛮好。怎么?难道是觉得他像你刚毕业出道的时候?”
“我?”南谨有些惊诧,旋即微微一笑,“我像他那么大的时候,毕了业也没有来当律师啊。”
姜涛拍拍额头:“哦,对!我怎么给忘了,你是半路出家。如果我记得没错,你应该是四年前才正式进入咱们这一行的吧?那时候你多大?……二十五岁?”
南谨点头表示赞许:“姜大律师的记性可真好。该不会是把我的履历都默背下来了吧?”
她开了个小玩笑,没想到姜涛居然没有否认,反倒像是要验证她的话,他说:“是你的履历太精彩了,想让人不记住都难。作为当年咱们律师界横空出世的美女律师,在大家还没搞清来路的时候,你就接手了一件极为棘手难办的案子。那可是当时所有人都认为必输的案子啊,所以根本没人愿意接,而对手又是‘辩王’刘安之。那时候我就想,真是初生牛犊不知畏惧为何物!结果呢?”
“结果我赢了。”南谨微微眯起眼,眼底泛起一丝难得的俏皮笑意,她眨了眨眼睛说,“那样的结果,大概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吧。”
“可不是吗!你居然赢了刘安之。要知道,在那之前,他打类似的刑事案件从来就没有输过。”
“总有第一次的。”南谨淡淡地回应。
姜涛愣了一瞬,倒似乎被逗乐了:“嘿!瞧瞧你说这话的神态和语气,这要被刘安之听见,估计得气得吐血吧。”
在这个行业里,什么都比不上抓住机会更重要。越是看似成功概率小的,一旦成功,越是会在一夜之间声名鹊起。
所以,南谨在业内几乎可以算是一个神话。
四年前的一战成名,让她立刻收获了许多人半辈子求而不得的荣耀。说起来,倒要感谢当年的对手刘安之。实在是因为对手太强大,才将她当年的出道衬托得如此惊艳。
从那之后,南谨的事业一路顺风顺水,直至去年开始做了合伙人,如今也算是业内排得上名号的律师了。
由于已经过了饭点,阿雅买了三明治和沙拉送到办公室。南谨随便吃了两口,便去抽屉里找出止痛药,就着温水吞下去。
她昨晚没睡好,今天头痛的毛病就接蹱而至。吃了药,她索性拉上百叶窗帘,锁了门,躺在沙发上打算补个午觉。
可是她仍旧睡不着,明明身心已经极度疲倦,脑海中却还是一片清明。
南谨重新睁开眼睛,望着白花花的天花板。
她这两年已经不再吃安眠药了,曾经最严重的时候,她几乎每晚都要靠药物才能入睡。后来听从医生的建议渐渐戒了药瘾,工作又一天忙过一天,常常晚上回到家时容不得她想别的,就已经累得倒头睡去。于是就这样,失眠的毛病竟然被治好了,仿佛在不知不觉间,她终于又能恢复一个正常人的生活了。
可是昨晚,她却再度睡不着觉。
沂市这么大,一千多万的人口,每天有无数的陌生人与自己擦肩而过。在这样繁华而又忙碌的城市里,她曾经以为,只要稍稍注意一些,只要稍稍小心一点,这辈子就都不会有机会与某人再见面了。
而事实上,她也确实这样平稳地度过了四五年。
直到昨天晚上。
她没有再遇见那个人,却见到了余思承。
余思承的变化不大,她甚至仅凭声音就立刻认出是他。他还是一副风流倜傥的样子,对待漂亮女人殷勤体贴。她还记得以前他就一直很有女人缘,女人们都爱他,一口一个“余少”叫得不知有多甜。而他的嘴也甜,真的是舌灿莲花,三两句话便能哄得一个女人心花怒放。
他竟然在车上与她搭讪。她想想就觉得可笑,可是再一想,其实并没什么奇怪的。
他认不出她来。如今的她,早已如脱胎换骨一般,又有哪个旧识会认出她呢?
对余思承来说,现在她只是个陌生人。
虽是这样,到底还是有些心神不宁。晚上回家后,南谨往老家打了通电话。
先是受了母亲一通责怪,怪她这么久了竟对儿子不闻不问,紧接着便听见安安在一旁大叫:“妈妈!妈妈!”
这么大的孩子,接电话已经非常熟练,他从外婆手上抢过听筒,兴高采烈地说:“妈妈,我好想你呀!”
这样奶声奶气的腔调,真的像是一块大白兔奶糖,软软地香甜,一直融化到心里去。
南谨听着,只觉得心头陡然一软。这是她的孩子,生得又是那样的聪明可爱,可她却很少主动亲近。只是因为安安太像他。
她甚至不敢细看安安的眉眼和神态,因为实在太像了,总会令她立刻就想起他来。
她耐心地哄了一会儿孩子,才又让母亲接电话,忍不住叮嘱说:“天气热了,平时没什么事的话,就不要带着安安到外面去了。”
南妈觉得稀奇,不轻不重地“咦”了一声:“你怎么突然关心起这种事情来了?”
她淡淡地回答:“没什么,就是提个醒。”
南母哼道:“我带安安的时间可比你长多了,经验也比你丰富得多。”
“好好好,”她知道母亲心中有气,也不计较,反倒讨好似的笑道,“算我多嘴。”
南母又哼了一声,这回的语气却明显好多了,问:“最近工作忙不忙?你和阿喻在一起要互相照应,也不能光顾着工作工作的,人又不是机器,喘口气的时间总是要留给自己的。”停了停,她又微微叹了口气:“我也不指望你们什么,就希望你们在外面都平平安安的。趁我这两年身体还不错,帮你带带孩子,你只要抽空多回家看看就行了。安安经常念叨着妈妈,你居然也忍心……”
南母在电话里絮絮叨叨,南谨只沉默地听着。
夜幕已经笼罩了沂市,从窗口望出去,万家灯火恍若星光点点,点缀着深浓如墨的夜色。
外面依旧繁华喧嚣,街道上车水马龙,汇成川流不息的河。
直到挂断电话,南谨都没有开灯,就这么坐在昏暗的客厅里。
她想,自己究竟在担心什么呢?其实已经没人会认得她,更不会有人知道她还有一个儿子。况且,老家江宁离沂市那么远,安安待在那里一点问题都没有。
可她还是担心。
自从再见到余思承之后,往日被割断的那些记忆就仿佛一根断裂已久的弦,如今被重新续上了,而且绷得紧紧的,就勒在她的心口上,稍一用力就会令她心痛如绞呼吸困难。
并不是她杞人忧天,而是因为那个人太强大,像是无所不能的神。虽然她已经离开他很久了,可是她依旧不得不承认,在他的那方世界里,他就是神,没有他做不到的,也没有他得不到的。
南谨走到浴室里,打开灯,柔和的光亮刹那间从天花板上落下来。她对着镜子,面无表情地看着镜中的这张脸。
四年前,当纱布缓慢揭开的那一刻,她就知道自己获得了一次新的生命。
是属于南谨的生命。与过往的一切无关,与秦淮无关。
她是南谨,从此以后,她只是南谨。
可是,就在今夜,她忽然不那么笃定起来。她甚至没有十足的把握,倘若再见到那个人,是否真能从他的眼睛底下成功逃过?
淋浴区里水流不断落下,氤氲的热气缓慢弥散,其实天气这样热,镜面上根本笼不成雾,只有淡淡的一层水汽,几不可见。
南谨靠在盥洗台前良久,直到双腿都仿佛有些僵硬麻木了,可脑子里还是乱糟糟的,像是卷成一团的麻线,绕在平时引以为傲的清晰思维上。她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,就已经伸出了食指,在微微潮湿的镜子上,一笔一画地写下那个名字。
萧川。
这个久违的名字,在光洁的镜面上只留下极浅极淡的痕迹,又在几秒钟之内,便随着水汽的蒸发而彻底消失不见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