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没有想过我会遇到他。
而且是在自己这么狼狈的时候。
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站了起来,没有理会脚边散落一地的文件。
我扶了扶眼镜,虽然心都快跳到嗓子眼儿了,但我还是强装镇定地挤出一个微笑:“你……”
好字还没出口,就看到主管以百米冲刺般的速度朝我飞奔而来,先是拿可以把人杀死的目光扫了我一眼,然后换作一脸的谄媚,笑着对他说:“陆总,你看你看,不好意思,这是我们公司的新人,不太懂规矩,笨手笨脚的,连个文件都拿不好。”
我被主管这句话里的几个关键词给震住了,瞪大了眼睛转头去看了他一眼。
新人?笨手笨脚?陆总?
“没事。”他对着主管微微笑了笑,然后他冲着我微微点了点头,目光依旧如同十年前一般冷漠。
他绕过我,走了,并没有帮我捡起地上的文件。
他怎么在这儿?
主管见他走远了,蹲下来帮我把地上的文件捡好,然后一把塞到还在发愣的我的手中,用恨铁不成钢的语气对我说:“哎呀,我的程大小姐,你说你……”
“明明是他走路不看道,我为了让他才……”
“好了好了,你快回去工作吧。”主管根本不理会我的解释,他不耐烦地将我赶回了座位。
我坐回到座位上,本来还有大把的文案需要修改,可最后还是半天都没有憋出一个字来,我看着原封不动的表格,叹了口气,索性拿起手机,给闫小沫发了条信息。
三秒后,她的电话便打来了。
我抱歉地对着周围的同事笑笑,然后埋下头来悄悄地“喂”了一声。
“什么什么?你遇到陆泽了?”我把手机拿远了一点,以免耳朵被她的大分贝的说话声震聋。
“大小姐,我在上班,你知道的,不方便接电话。”我将自己的音量尽量控制到最小,可在这连一根针落地都能听得清清楚楚的办公室,还是显得震耳欲聋。
“哎呀,没让你讲话,你就回答我是不是就行了。”
我长叹了口气,真拿她没办法。
“他在你们公司上班?”
“是”
“他是你们公司新来的老总?”
“好像是吧。”
“他认出你了么?”
“应该吧。”
“他有什么特别的反应么?”
“没有。”
“那他还是以前那样冷漠?”
“恩。”
“还是以前那么帅么?”
“闫小沫!”
“好吧好吧,等下我到你们公司来接你下班,晚上一起吃个饭再详细聊聊。”
“谁请?”我瞬间警觉起来。
“当然是我了,你个穷鬼,就能请我吃面,我现在都对面过敏了,一看到就想吐。”闫小沫哀怨地说道。
“那好。”我喜笑颜开地挂了电话。
午休的时候,大家都聚在一起,讨论起新来的总裁,也不知道他们从哪里打听到的消息,竟然知道了我跟他是同一个大学的校友。
于是我这个同事间的小透明,一下子变成了大家目光的焦点。
“你真的不认识他吗?”同事小莉问道,作为单位的八卦之神,工作对于她来说,只是探听八卦的附属而已。
我尴尬地摇了摇头:“我听说过他,但是我们不熟。”
“也对,”小莉失望地叹了口气,看样子已经料到从我这里探听不出更多的信息,“程橙你这么闷,怎么会认识这么帅的大帅哥。”
“不过他应该很受欢迎吧?”另外的一个同事贝贝不死心地追问道,看起来她是打定主意,不从我这里捞到点“干货”誓不罢休。
我只好点了点头:“好像是的……”
“果然!”贝贝兴奋地跟小莉对视了一眼。
“这个显而易见吧!”小莉不以为意地撇了撇嘴。
“那他大学有没有女朋友啊?”贝贝又问道。
我拿起水杯刚刚喝了口水,听到这个问题,忽然就呛到了。
“咳咳咳。”我一边咳嗽一边摇了摇头。
“啊,不会吧!”贝贝不相信地倒吸一口气。
“这有什么稀奇的,”小莉似乎很满意我的这个答案,“总裁这么优秀的男人怎么可能轻易被人俘获,你也不看看他现在的未婚妻!”
“也是哦,”贝贝点了点头表示赞同,“铭发集团董事长千金,自己也是小有名气的芭蕾舞演员,论姿色论家世,都跟我们总裁堪称绝配!”
“对啊,而且据说两个人已经订婚,陆总在等着她的巡演结束,然后两人就会正式结婚。”
“而且据说陆总送给她的订婚戒指,都是蒂芙尼的设计师私人定制款,世上独一无二的!”
“哇,真的好羡慕啊,长的漂亮家世好,未婚夫还这么优秀,简直是上天的宠儿!”
“对啊,”贝贝叹了口气,“哪像我们,天天苦逼地上班,回家还要做饭洗衣服。”
“好啦,你至少有男朋友,我和程橙还是大龄剩女呢!”小莉拍了拍贝贝的肩膀安慰道。
我在一旁被呛的说不出话。
你安慰别人就安慰别人,把我拉下水干嘛!
我深吸一口气,微笑着转过头去:“不跟你们闲聊了,我还有好多事情没做呢!”
说完我便起身,离开了这个八卦小团体。
我回到座位上,拿出我的钱包,里面有一张我和陆泽八年前的合照,因为陆泽不喜欢照相,所以那是我们唯一一张合照。我看着那上面笑容甜蜜的自己——一头齐肩短发,笑得比向日葵还要灿烂。
那为了爱情无所畏惧的模样,让现在的我自惭形秽。
别再做不切实际的梦了,他都快结婚了。
我叹了口气,将合照取出,翻了一面再放了进去。
刚一出公司,我就看到一辆粉红色的奔驰跑车招摇地停在了公司门口——当时我陪着闫小沫去4s店取车的时候,我就已经体会过什么叫做“人皆侧目”。那骚气的粉红色简直叫人不敢直视,更别说坐进去了,这也就是我一直不愿意搭她的车的原因。
我当即红着脸,低着头一路小跑朝着奔驰跑车而去。
“干嘛啊,跟做贼似的。”坐在驾驶座的闫小沫不满地看了我一眼——忘了说了,这个大小姐可是对她车爱到极致,她觉得这个颜色简直就是她梦中的颜色,完全将她的公主心给征服了。
今天的她依然是老样子——红色的嘴唇更衬得她皮肤雪白,大大的眼睛看上去无辜而清纯,就像是一头小鹿,栗色的卷发被撩到了耳后,露出一对闪亮的香奈儿耳钉。
我叹了口气,这大小姐从来不知道“低调”为何物。
见我坐好了,她便带上Dior的墨镜,猛踩了一脚油门,一阵轰鸣声,奔驰跑车疾驰而去。
“诶,你说你们俩,都六年了吧,居然还能遇上,看来真是缘分不浅啊。”闫小沫说道。
我无奈地叹了口气:“孽缘吧。”
“孽你个头啊,你等了这么多年,不就是为了等他留学归来么?这倒好,人回来了,你又怂了。”
“人家都订婚了,我难不成还强抢人家未婚夫啊,这种破坏人家家庭的事情,我可做不出来。”我苦笑了一下,说道。
“订婚又不是结婚,”闫小沫从后视镜里瞄了我一眼,“跟我说实话,你还喜欢他吗?”
“诶,我们到哪里去吃饭啊。”我试图岔开这个我并不是很想回答的问题。
“程橙!”闫小沫的声音显示,她怒了。
我赶忙嬉笑着说:“我饿了嘛,吃饭的时候我们再慢慢说。”
这时,闫小沫才停止了炮轰,转而跟我讲起这家她前不久才发现的餐厅。
我暗自笑了,虽然过去这么多年,闫小沫依旧是那个一提到吃就会眼睛放光的大吃货。
我听着闫小沫絮絮叨叨地说着牛排的鲜嫩多汁,思绪却不由自主地飘回了十年前。
我第一次见到陆泽,是在大学军训的第四天,闫小沫非要拉着我一起去看她新发现的一枚大帅哥。
“程橙程橙你看,那儿那儿!”
“闫小沫,我要睡觉!”由于昨天晚上教官突然心血来潮地搞了一次紧急集合,睡眠严重不足的我,眼睛已经肿得像个桃子。
“你是猪吗就知道睡觉睡觉!我跟你说,此等大帅哥,不看后悔啊!”闫小沫说着,就伸出手指,指向了远方。
我顺着闫小沫的手指看去。
18岁的陆泽,正跟同伴一起打着篮球。他很高,虽然他着朴素的迷彩服,但丝毫遮挡不了他散发出的迷人气质。棱角分明的脸,高耸的鼻梁,浓黑的剑眉,配上一双冷漠的眼睛,所有的一切组合得是那么的恰到好处,不偏不倚。他穿着短袖短裤,露出偏黑的皮肤,少年的血气方刚在他身上淋漓尽致地展露出来。
“像不像吴彦祖!”闫小沫激动不已地拽着我的胳膊问道。
我目不转睛地注视着他在阳光下,奔跑跳跃。那些汗珠竟如同一颗颗钻石一般,闪闪发光。
我忘了满身的疲惫,忘了隐隐作痛的双眼,这一刻,全世界仿佛都沉静了下来,静得我只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。
“到了!”
我回过神来,闫小沫拔出车钥匙。
“走吧!”她冲我眨眨眼。
我笑了笑,拿起身旁的包,也下了车。
这时,闫小沫都走了很远了,我暗暗地叹了口气。
我不敢回答闫小沫的问题,是因为我发现,哪怕过了这么多年,他还是能轻而易举地扰乱我的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