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世投胎是个技术活儿。我认为这话绝对没错。
其实不光转世投胎,就连怎么个死法,是死去活来,还是活来死去,或者半死不活等等,都需要非常专业的技术才搞的定。
如果需要评定级别的话,做这技术的专业人士应该立于所有技术尖子的最顶端才是。
毕竟他们有什么技术能力都需要投胎之前一一核准拟定,以对得起他们上辈子的所做所为。
因此,了解他们能掌握的所有的技术能力,并且知道他们该掌握到何种程度,首先得干这活儿的先统统明确才好定夺。
这个位子官名叫做判官,相当于人间官府里的领导档案文书之类,但工作内容却比人间同样的位子复杂的多。
但明显的,发现这个位子所包含的高难度技术的慧眼还没有出现。
那年碰到的一个年轻人吟诵过一句话:千里马常见,而伯乐不常见。我在弄明白他说的那句话的意思的时候,大为感叹,从此也记住了伯乐这个名字。
于是一直心心念念见上一见那个传说中的明眼的,让他也发现一下这个不起眼的岗位上也长期潜藏着一位高手。
但上次见到伯乐时,我对着他那张面无表情的老脸大眼瞪小眼了许久,他才讪讪笑着问我:“丫头,我现在脸上可是开了朵好看的花么?”
我:“……”
我倒忘了,他只是个相马的,而我,根本不是什么千里马万里马,而只是这个地底下的一朵优昙花。
我所在的地方被许多人士称之为冥界,这里最著名的景点叫做地府。
地府机关由冥皇统管,下属又分做十殿,分别由十殿上君统管,各司其职。
然而十殿只有一个判官,那就是我。虽然我手下也有副判,小判之类,但总归事情还是我负责的多些。
不必再问我为什么在这里,说实话,其实连我自己也不晓得。
我有记忆以来,漫天席地都是一片血红的花海,妖娆妩媚,尽情展露着它们的美好,使得不少路过此地的身影都停住脚步,倾倒在这种波澜壮阔的景色之中。
而我,像一只红天鹅群中的丑得不能再丑的鸭子,根本抬不起头来。
我浑身上下是白色的,与它们的红色形成极鲜明的对比,却也并不显得多扎眼,因为我长得不高,也不是太那么白,还略略有些黄……
许多年来,没有一个身影在万千绚烂的红色中发现过我,或者即使发现了也不会多看一眼。
毕竟与那片红色的海洋相比,我只是一个小小的浮沫般的存在,根本没什么欣赏的价值。
我也不想着与那些高出我许多的红色去争那些无意义的关注,我觉得,像我这样,能有个小地方自得地活着,就挺好。
就在我潇洒自在懒洋洋地活了几百年之后,本以为日子就会这么一直悠闲下去的时候,发现我与众不同,高贵不凡的所谓“贵人”出现了。
或许是心底的最深处还是想找个能真正欣赏我的那么一位,因为这个念头太不起眼,连我自己都忽略了,而它又确是存在于我心中的。
所以在那一刻,才会那么轻易就信了他。